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关于爷爷和儿子的抚养权分配在离婚案件中,主要由民事法院进行处理。一般而言,抚养权的分配考虑到如下因素:
1. 父母的意愿:儿子的抚养权由谁来行使,首先应该考虑父母自己的意愿。如果父亲想自己来抚养儿子,而爷爷也没有拒绝,那么就可以达成协议。否则需要收集证据,证明爷爷在抚养方面存在大的缺陷或者儿子的父亲更有能力。
2. 抚养条件:除了父母的意愿外,还应该考虑到抚养的条件。如果爷爷有充足的时间和经济能力来照顾儿子,那么也可以考虑他来行使抚养权。但是如果爷爷太老了或者经济能力不足,那么就应该考虑其他人来行使抚养权。
3. 儿童的意愿:在儿子具有一定的自我意识和判断能力的情况下,他的意愿也应该考虑到,但是一定要遵循儿子的最佳利益原则,不能因为太年轻而不予考虑他的意见。
最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权衡和裁决,以儿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选择最适合儿子的抚养人。抚养权分配完毕后,要求抚养人尽快建立和培养儿子的亲密感和信任感,同时保证其养育环境和照顾条件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使儿子得到长期健康良好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