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村宅基地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配:
1. 拥有农村户口的农民:对于农村户口拥有者,国家规定每户可以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2. 没有农村户口的农民:没有农村户口的农民也可以在其父母或婚配的农民家庭所持有的宅基地上建造住房。建造者要在村庄内连续居住满5年以上,才能成为村民。
3. 退役军人和下岗职工:退役军人和下岗职工也可以获得宅基地。房屋面积按照江西省民政厅规定执行,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50元。
4. 农村集体成员:农村集体成员对待宅基地的分配也有一定的规定。规定每户可以在集体宅基地上建造住房,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若集体宅基地面积不足建房,则新老村民平均分配。
总的来说,江西农村宅基地的分配是由政府主导, 并遵循一系列的规定和标准。政府可以免费分配土地,但需要自行购买和建造房屋。同时,宅基地的使用也需要严格遵守政府规定。使用不当将会被剥夺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