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农村宅基地产权的规定是,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为70年,但是也有可能为50年或者是80年。这个具体的使用期限的长度是由国家和地方政策所规定的,而且在不同的地方也会有所不同。
宅基地使用权自颁发之日起开始计算,期满时可以续期或者重新申领宅基地使用权。如果在当前宅基地使用权期间内,申请续期宅基地使用权的,可以续期30年。对于已经使用70年的宅基地,需要重新申领使用权,重新评估宅基地的价值,重新规划宅基地的设计。
宅基地的产权是由具体的法律规定所保障的,也是土地所有权的基础。在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内,土地的产权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保护的。因此,所有的宅基地使用者在使用宅基地的同时,也需要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保护土地的生态功能,避免污染土地环境。
总之,南京市农村宅基地产权的期限是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规定的。宅基地的产权是受到保护的,但是在使用宅基地的同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不得违法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