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是负责管理婚姻登记、离婚登记等婚姻管理事务的政府部门。在离婚过程中,民政局是不会主动吊取离婚协议书的,因为离婚协议书通常是由离婚双方自行拟定的,与民政局无关。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民政局可能会要求离婚双方提供离婚协议书。例如,如果离婚申请中存在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争议,民政局可能会要求离婚双方提供离婚协议书作为参考。
此外,在一些地区,离婚登记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例如,北京市规定,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应当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的离婚协议书。
总的来说,民政局不会主动吊取离婚协议书,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需要提供该文件。离婚双方应当根据情况妥善处理并提交相关材料,以便尽快完成离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