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要撰写协议书,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以下是离婚协议书的基本条例:
第一条:离婚协议书的双方当事人是夫妻双方。
第二条:夫妻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自愿决定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第三条:夫妻双方要对现有的所有财产和债务进行归属和分割,协议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及收益,按照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
2、夫妻双方的债务也按照各自的份额进行分担;
3、双方已购买的房产、车辆等物品,经协商后由双方自主决定分配方式。
第四条: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夫妻双方将共同协商制定方案,在维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分别承担抚养、教育、医疗及其他相关费用的责任。
第五条:离婚协议中所包含的条款均为自愿协商,且不存在任何强制、胁迫、欺骗等不合法情形。
第六条:此协议书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仅为离婚协议的基本条款,具体情况仍要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