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法》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村民家庭只能享有其使用权,但可以通过继承、赠与、出租等方式转让给其他村民家庭,且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委员会审批同意。
在江苏省,根据《江苏省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宅基地可以继承、赠与、出租、承包等方式进行转让,但需经过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并依法对移交的宅基地进行登记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条件也有一定规定,比如宅基地的面积、用途等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转让必须是合法、无偿的,且不能损害集体利益。此外,农村宅基地的转让还存在一些限制,比如一户村民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不能改变宅基地所在地的土地性质等。
总之,农村宅基地可以转让,但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并且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和限制,以保障集体的利益和农民家庭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