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不一定要归女方,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最符合孩子利益的安排。 在决定抚养权问题时,法官会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生活条件、对孩子的关爱和能力等。
同时,根据我的了解,现在社会中越来越多的父亲也开始争取抚养权,这一趋势得到法律和社会的支持和认可。其实,孩子需要的是父母的关爱和陪伴,不论是父母中的哪一方都有资格拥有抚养权。这需要基于孩子的最大利益,而不是双方的状态或者偏好作出决定。
因此,抚养权问题需要进行有计划、有条理、综合评估,并采取科学、公正、合理的方式来评估父母的能力、条件,以及通过现实的数据来判断哪一方更适合拥有抚养权。这样才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综上所述,抚养权应该依据孩子的最大利益为标准来决定,而不是基于性别进行偏好或歧视。性别本身不应该成为影响决策的因素。因此,需要在法律和社会层面上发掘并培育尤其是父亲在抚养孩子方面的作用和地位,以使父母双方能在平等的基础上争取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