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通常采用“以利益为本”的原则,即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最大利益来作出判断。
因此,在考虑抚养权归属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是孩子的利益。无论父母双方都应该围绕孩子的需求,尽一切可能为孩子提供最好的抚养环境和条件。
如果女方能够提供更加稳定、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能够更好地照顾孩子,那么抚养权可能会判给女方。但是,如果男方的生活和经济条件更加优越,能够提供更好的教育和生活条件,那么他也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此外,父母双方对孩子的爱与关心也是法院考虑的因素之一。如果双方都有良好的家庭关系,并能够互相配合照顾孩子,那么法院更有可能判决共同抚养或者轮流抚养的方式。
因此,无论男女方都应该全心全意的为孩子着想,不去计较自己能够得到什么样的抚养权或者利益。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孩子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