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出纳挪用公款,需要依靠一定的调查取证和审计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 建立审计体系:建立起独立的审计机构,并确定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审计周期,为查出纳挪用公款提供有力保障。
2. 审核账目:查阅组织人员的财务账目,从中查找异常账目,如高额支出、重复开支、无法解释的收支等,进行审计调查。
3. 了解员工情况:对涉及财务管理的员工进行调查,了解他们与纳入公款管理范围的资金往来情况,同时对人员的生活作风、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摸底了解。
4. 构建查证证据链:根据初步审计调查的结果,进一步明确涉嫌违规的具体事项、人员以及牵涉到的金额范围,并收集证据,建立权属关系证据链和支出用途的证据链。
5. 进行交叉审计:切勿把一切责任都推给财务人员,而应该深入交叉审计,查看其他岗位上的工作,是否存在纳入公款的资金流向异常,即资金流向能否与开支理由相互核实。
6. 指定专人负责:在查证的过程中,指定专人负责整个调查工作的协调和推进,确保调查过程的严密性和保密性,防止反查。
查出纳挪用公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各方面的密切合作,以及科学严谨的调查和审计方式。只有加强审计监管和追责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贪腐行为,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消除腐败现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