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拆迁安置房作为政府为了保障城市发展需要而推行的一项政策,拆迁安置房的过户成为了民众关心的一个话题。下面,我将对南京拆迁安置房的过户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拆迁安置房过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产权人必须是原被征收人或其继承人、受让人等具备合法拥有产权资格的人;2.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3.房屋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其次,拆迁安置房的过户手续具体如下:
1.产权首先需要办理过户转移登记,需要在房管所办理,需要准备齐全产权证、身份证明、完税证明等指定材料。
2.交易完成后,需要到南京银行进行房屋网签备案。
3.在房管所领取房屋办理过户的指导单,准备好二手房主的中国居民身份证、不动产权证等材料。
4.双方到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5.过户完成后,房管所会签发产权证和房屋权属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房屋按揭贷款,则还需要解除抵押等手续,在银行办理相应手续。同时,在过户过程中,还需要关注税费问题,例如增值税和契税等。
总之,南京拆迁安置房过户并不是一项容易的事情,需要认真核对材料和手续,否则会耽误交割及后续的财产权益。建议民众在进行房屋买卖的同时,也可以请专业机构的顾问帮忙解决繁琐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