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拆迁安置房是为了保障被拆迁户的居住权益而建造的住房,一旦被分配到这样的房子,那么就需要进行过户手续。以下是南京拆迁安置房如何过户的详细介绍。
第一步,有关部门转建委审核。指挥中心在约定时间内向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拨打电话,收听审核委员会的意见。审核意见将在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给指挥中心发传真的方式通知。这需要一份新的《安置协议》、《公证书》、两份原住房合法权益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等),以及户口本和身份证等材料。
第二步,指挥中心审核。指挥中心应核对被安置户信息,确保已提供所有材料并检查签字等信息。随后,指挥中心将审核结果和需要申请过户的材料递交给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第三步,安置房产调档。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收到材料并审核通过后,需要对安置房进行产调档确认程序。确认通过后,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给定相关材料,并可开始办理过户手续。
第四步,过户手续。搬迁户带好所有过户手续所需的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具体材料包括:原房屋的产权证、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明、过户申请书、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购房合同或委托购房协议、公证书等。
总体来说,南京拆迁安置房的过户流程并不复杂,关键在于提供齐全的材料,以及在过程中注意办理各项手续的规定和程序。希望以上介绍能够给被安置户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