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要孩子抚养权需要的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需要至少30天左右。在这个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在当地人民法院或民政局申请公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人身安全保障措施。
公告的目的是为了通知被告方,即孩子的另一方父母或监护人,关于要求抚养权的事情,并给予他们机会进行反驳和回应。
如果被告方在公告期间没有出现或无法联系到,法院或民政局将会判定为默许,申请人可以顺利获得抚养权。
但如果被告方出现,并反驳要求抚养权的请求,申请人需要通过诉讼进行正式的抚养权争夺案件,这将需要更长的时间和更多的精力与经费。
因此,如果父母或监护人打算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提前做好充分的调查和准备,以尽量减少时间和精力上的浪费。同时,也需要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和情况,尽可能达成合理化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