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父母在分手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需要考虑的,这是有关孩子成长发展的重要问题,需要双方父母认真协商,并通过法律手段加以约定和保障。
首先建议双方父母要主动协商,协商过程中应该站在孩子的角度考虑问题,优先考虑孩子的利益,不要把情感问题牵扯进去。在协商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包括:孩子的抚养、监护、探视、教育和医疗等问题。协商达成协议后应书面约定,并在约定中注明双方父母的权利和义务。
约定抚养权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如果父母双方的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根据《婚姻法》规定,孩子随母抚养的优先原则,但如果母亲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父亲可以要求抚养孩子。同时,如果双方父母都不能独自肩负起抚养责任,可以由亲属、社会团体、政府等来协助或代理。
在约定抚养权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在书面约定中,需要具体明确父母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包括抚养、教育、医疗和探视等方面。
2. 约定应该注明孩子的生活环境、学校、就医医院等具体信息。
3. 约定需要考虑到孩子随着年龄的增长,需要调整的情况,一定要注明如何进行调整。同时,双方父母需要做好沟通,协商好具体执行的细节问题。
4. 约定应该由双方签字确认,并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加盖公章或公证。
总之,未婚生子的抚养问题涉及到家庭利益和孩子的成长问题,需要双方父母以孩子为中心,通过协商和法律手段来做出合理的约定。只有做好了合理的约定,才能让孩子得到良好的成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