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通俗地说,就是因为政府对某些区域进行拆迁改造,为了补偿被拆迁居民的权益,会为这些居民免费提供新的住房。那么,拆迁安置房是不是无偿住呢?其实,这个问题不是那么简单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来回答。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拆迁安置房应该是“免费”的。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城市房屋征收或拆除,征收或拆除单位或者政府应当向受征收或拆除的居民提供合适的房屋或者住房补偿,免费移交或者支付住房补偿款”,也就是说,受拆迁影响的居民应该免费得到新的住房。但是,实际上会因为一些原因发生变化。
其次,从现实情况来看,有些地区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并不是完全免费的。比如,在一些县城、乡镇,因为政府财力有限,无法全额支付拆迁安置费用,有可能需要居民再出一部分钱来完成购房手续。同时,由于同样的原因,政府提供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无法达到居民自己购买的水平,有些新房的质量和环境都比较一般。这让一些居民对拆迁安置房的满意度和认可度降低了。
总之,拆迁安置房是应该免费的,但是否真的免费还要看具体实现情况。如果政府能够完全履行好拆迁补偿的责任,提供符合标准的新房给居民,那么拆迁安置房就是真正的“无偿”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