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是在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前提下完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如果已经就子女的抚养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抚养权归属问题,那么在日后的生活中,协议中规定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就是法律上的有效约定,两个人都必须遵守。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可能并没有涉及子女的抚养问题,或者说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并不公平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后离婚协议双方仍然可以争夺子女的抚养权。
在这种情况下,家庭法庭将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对于已经离婚的夫妻而言,抚养权的争夺过程可能会比较艰难,因为双方已经分开生活了,并且可能已经形成了不同的生活模式和习惯。在这种情况下,判断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将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子女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和智力水平等因素;
2.双方父母的家庭经济状况;
3.子女与父母、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关系;
4.双方父母的教育背景和人格特征等。
总之,虽然离婚协议中已经涉及了子女的抚养问题,但在离婚后,双方仍然可以在法律的框架下争夺抚养权。因此,在达成协议离婚之前,双方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应该谨慎考虑,尽可能地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以避免日后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