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的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书。为了保障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和证明力,离婚协议书需要公证。
首先,离婚协议书公证前需要做好以下准备:
1.协议书签署完毕,双方需填写完整;
2.协议书需要由离婚双方本人签字,并增加指纹,以确认签字人的真实性;
3.协议书需盖上离婚双方本人的公章(如有)。
其次,进行公证的程序如下:
1.离婚双方应一同前往当地公证处,申请公证;
2.当场出示身份证明和结婚证明;
3.公证处核对协议书及相关材料,确认其合法有效;
4.离婚双方应当在公证人的监督下签署文书;
5.公证人将签署后的协议书进行公证,并开具公证书。
最后,协议书公证后,双方需要仔细核对公证书内容是否与协议书一致,如有不一致,应及时予以更正。公证书的出具证明了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离婚双方提供了有效的证据,可以有力保障双方的权益和利益。因此,离婚协议书的公证十分重要,必须要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