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在离婚过程中自愿达成一致,签署协议文书,对离婚相关事项进行约定。但是,如果协议双方在签署后发现其中某些条款不合理或者现实情况发生了变化,想要撤回协议的话,该怎么办呢?
首先,想要撤回协议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双方自愿,即不是被迫和威胁达成协议;二是在协议生效前,即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
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撤回协议:
1.两个当事人需要在协议生效前签署书面要求撤回协议的申请书,并在上面注明协议的具体内容和要撤回的理由。
2.将申请书递交给协议离婚的公证机构,让其作出相关处理。
3.如果公证机构认为申请符合要求,会通知双方重新协商达成新的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公证机构会注销协议离婚协议,使其失效。
需要注意的是,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双方应当尽可能地达成和谐的离婚协议,协商解决分财产、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问题,并且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底线。如果协议过程中发现其中某些条款不合理或者现实情况发生了变化,可以在协议生效前撤回协议,但是需要满足以上所述的两个条件,并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