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是通过夫妻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的离婚协议。在签署完毕后,双方都需要按照协议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履行,而且该协议也会被法院认可和批准,作为离婚的最终裁决。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已经签署了协议离婚,是无法撤回的。
但是,如果双方在签署协议离婚后的短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发现自己做出的决定有所偏差,需要撤回离婚,那么可以在签署协议后的三天内进行撤回。这种情况下,协议离婚无效,等同于未离婚状态。
另外,如果签署协议离婚的一方后来证明以离婚协议迫使其离婚是出于被强迫的状况,可以向法院申请改判为判决离婚,以从根本上推翻协议离婚的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为了恶意或其他不当目的对协议离婚进行撤回申请,那么是无法成功的,甚至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而言之,一旦签署了协议离婚,原则上是无法撤回的。如需撤回,需在三天内操作,另外还需要注意撤回的条件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