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徐州方特拆迁安置房是否有证,我们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物权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属于物权,所有权归属于房屋所有者,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处分和使用该物权。在城市拆迁过程中,拆迁方需要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对被拆迁居民提供合法、合理、公正的补偿,并为其提供具备居住条件的安置房。
在徐州方特的拆迁过程中,据官方资料显示,开发商在进行拆迁时已经获得了政府部门的相关许可。同时,为了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开发商在拆迁过程中与徐州市杏花岭区政府签订了《拆迁协议书》和《安置协议书》,明确规定了被拆迁居民的补偿、安置及相关细节问题。
另外,房屋产权证是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证明。拆迁房屋已经实现了从原有产权证到新的产权证的转移,在此过程中开发商需要向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房屋的合法性和所有权的变更,并将新的产权证交给新产生的房屋所有者。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徐州方特拆迁安置房有证,在拆迁过程中开发商已经获得相关许可,与政府签订了协议书,被拆迁居民已经获得了合法、合理、公正的补偿和安置,并已经办理完整的物权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