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为农村居民建房居住所需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法》(简称《宅基地法》)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但农村居民享有宅基地的承包、经营、使用、收益和处置权。
那么,农村宅基地能否留给儿女呢?在法律上,根据《宅基地法》第十五条规定,宅基地不得转让、租赁、抵押,不得用于除建房居住以外的其他用途。然而,法律也给予了宅基地的继承权。根据《宅基地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农村居民死亡后,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继承全部宅基地承包经营权。同时,如果继承人不存在或者放弃继承的,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可以交付其他农村居民承包经营。
因此,可以理解为,农村宅基地可以留给儿女,但是必须符合上述规定。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宅基地承包经营权被继承,土地权属仍归集体所有,这意味着宅基地不能被转让或出售。如果需要转让或出售,必须提交申请,经乡或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总之,农村宅基地可以留给儿女,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土地使用的相关法规,否则将会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