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个人或组织将投入用于国家或社会制定计划或特定用途的公共资金转移或滥用个人或组织自身的利益。挪用公款是一种不道德、不合法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公共财产的安全,应当受到打击和制裁。
那么什么才算是挪用公款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挪用公款行为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 挪用公款。挪用公款是指个人或组织将公共财物转移到自己的个人账户或组织账户中,以自己的名义支配公共财物,用于个人或组织自身的利益。
2. 贪污受贿。贪污受贿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和权力的便利,从事非法经济活动,接受他人的钱款、财物等物质利益,并提供帮助、便利,从而达到违法占有他人钱款、财物的目的。
3. 侵吞公款。侵吞公款是指在企事业单位等机构中,负责管理财务的个人或组织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将公款挪作他用的行为。
4. 假冒、买卖发票。假冒、买卖发票是指由于税收管理体制不完善,个人或组织通过捏造或盗窃他人的发票,或者购买他人的发票来实现挪用公款的目的。
除以上几种情况外,还有一些其它的挪用公款行为,如用公款支付个人生活费、家庭日常开销等,将公款用于非法的赌博游戏等。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为了维护公共财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我们应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