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做出的,不是按照男女的性别来判定的。不过,一般情况下,法院会给予孩子抚养权的母亲,这也符合社会现实和家庭需求的普遍情况。
首先,女性承担的家庭生活任务比男性多,尤其是在照料孩子方面,在孩子成长的关键阶段,女性的角色更加重要,此时以母亲为抚养人显然是符合孩子成长和发展所需的。
其次,根据中国家庭的传统与现实情况来看,孩子的生活所需要的心理、情感等方面都更加需要母亲的关爱和照顾,而父亲相对而言更注重物质方面的支持和提供。因此,在权衡孩子的福利和健康发展时,抚养权应当优先归属于母亲。
除此之外,在法律上判定抚养权时,也会考虑父母的年龄、收入、家庭条件等因素。若孩子已经上学,学业可能受到缺乏父母监护的影响,因此,法院也会考虑孩子学校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抚养方。
总之,在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时,需综合权衡各方面的因素,并以孩子的福利为首要考虑因素作为依据,而不是以父母性别为基础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