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书
甲方:拆迁方
乙方:被拆迁方
鉴于,甲方为了推进城市建设,需要对乙方位于拆迁区域内的房屋进行拆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拆迁方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拆迁补偿的范围
1.房屋补偿:甲方应当对乙方的被拆迁房屋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2.临时安置补贴:对于因为拆迁被迫搬离房屋的乙方,甲方将提供临时安置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人民币200元。
3.其他补偿:对于乙方因拆迁耽误生产和生活的损失,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补偿。
二、拆迁补偿的支付方式
1.甲方应当在签订协议后十工作日内,就乙方拆迁补偿的款项首期支付四成。
2.甲方将为乙方办理贷款申请,在收到银行贷款后,将贷款以及剩下的六成拆迁补偿额支付给乙方。
3.按照相关规定,甲方将逐年为乙方办理相关住房公积金及社保等。
三、其他条款
1.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双方应当以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履行失败或未按期履行,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