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为了应对某些特殊情况,在民事诉讼程序中达成虚假离婚的协议,其中一方或双方事先已有留在一起的安排。补充协议书则是在已经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当双方需要针对一些具体问题再进行协商时所达成的书面协议。下面我们来看看假离婚后补充协议书的写法。
首先,在补充协议书的写作中,应该明确书面协议的内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章,以表示双方对协议的真实意愿和接受。
其次,在补充协议书的内容方面,应该根据离婚协议书中已经达成的协议来进行具体的商讨和决定,不能突破假离婚的本质和目的。双方应该尽可能的在协议书中摆脱假离婚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尽快解决问题。
最后,为了使补充协议书得到有效执行,双方应该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信任,遵守协议的内容,如有需要可以将协议提交到法院进行备案,避免出现纠纷。
总之,在假离婚后达成的补充协议书应该尽量避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和基本道德原则,并体现双方的合理诉求和权益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有效果,实现协议的不打折扣地全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