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拆迁协议签订后半年还未得到任何回应,这通常是拆迁部门没有按照协议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所引起的。通常来说,在签订拆迁协议后,拆迁部门应该在一个月内为拆迁户组织评估和安置,同时对于评估确定的货币补偿和安置方案,应当在2个月之内或者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或者落实。
如果在拆迁协议签订半年还未得到任何回应,那么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与相关拆迁部门取得联系
首先,你可以尝试与相关拆迁部门取得联系,询问他们的进展情况。可以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联系,说明自己的情况并要求得到解决。
2. 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你已经多次尝试联系却无果,可以考虑向相关的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法律援助可以提供针对法律问题的咨询、代理或者协助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
3. 提交申请要求拆迁部门承担迟延赔偿金
如果拆迁部门无故延迟支付赔偿款项,你可以提出正式的申请要求拆迁部门承担迟延赔偿金,通常是在该部门协议约定时间过后按照比例征收赔偿金利息。该迟延赔偿金不仅能够给你带来经济补偿,同时可以迫使拆迁部门尽快履行自己的义务。
总之,如果拆迁协议半年都未得到回应,也许是因为一些非正常的原因,但是无论是拆迁部门的过失还是因为其他原因,你可以采取上述措施寻求解决方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