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达成的协议书是离婚后双方共同商定的法律文书,一般来说,双方都需要签字确认。协议书内容涉及到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探视等问题,其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是双方离婚后共同的约束力。
但是,如果有一方认为协议书存在瑕疵,需要推翻,那么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
1. 协商解决。如果有一方对协议书有异议,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重新商定协议内容,达成新的协议书。如果双方可以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律师进行修改和重新起草,重新签署新的协议书。
2. 起诉申请撤销。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协议书。在申请撤销时,需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协议书存在重大缺陷或者受到欺骗、强迫等非自愿行为的影响导致签订协议。
3. 引用法律规定。在协议书签订之前,如果有一方没有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签订了不公平的协议,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规定引证等方式,要求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总之,在协议书签订之前,应该认真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努力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内容;如果在签订后出现问题,可以通过自行协商、申请撤销或者引用法律规定等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