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后双方就有关财产、子女抚养、赡养、探望等问题所达成的协议,司法机关审查离婚协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判定协议是否具有欺诈和胁迫的情节。 那么,如何认定离婚协议欺诈胁迫呢?
首先,关于欺诈,一般指一方在签订协议之前就对另一方隐瞒或故意失实表述某些重要事项,导致对方作出错误的判断和决定。例如一方隐瞒自己的财产和收入情况,或者虚构对方的过错行为,导致在协议签订过程中对方处于不平等地位,作出了不良决策。这种情况下,需要证明欺诈行为的存在,例如通过财产调查、职业考察、证人证言等方式,证明欺诈行为的事实和性质。
其次,关于胁迫,一般指一方通过暴力、威胁、恐吓等非法手段强迫另一方签订协议。例如一方威胁要控制子女抚养权,或者威胁要披露对方的短处等,导致对方无法自主作出决策。这种情况下,需要证明胁迫行为的存在,例如通过证人证言、物证和鉴定等方式,证明对方签订协议时的非自愿行为或者被迫行为。
综上所述,认定离婚协议欺诈胁迫需要严格审慎,要充分考虑证据的真实性、充分性和可信性,避免出现判断失误。一旦判定存在欺诈胁迫情节,应当依法予以撤销或修改,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