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书中包括双方离婚的协议内容,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条款,这是离婚手续中必不可少的一环。然而,许多情况下,夫妻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后还需要经过一个“冷静期”,即在协议生效之前,需要等待一段时间,以确保夫妻双方都已经冷静地考虑了这个决定。
在中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自愿离婚的离婚手续即告完成。”也就是说,一旦离婚协议书生效,离婚手续就完成了。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书是在冷静期内签署的,那么这个协议在冷静期结束前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后,双方必须等待冷静期结束,再提交到当地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等相关手续。如果在冷静期内出现了夫妻复合或者任何一方改变了决定,那么离婚协议书就会失效,需要重新进行协商或重新起草协议。
总的来说,虽然离婚协议书在冷静期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符合婚姻法规定并另合法依据的离婚协议书一旦生效,双方就必须履行协议内容,如不履行,则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进行强制执行。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前,双方应当慎重考虑,全面协商,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公正,并遵守协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