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公证是一种法律文书,其目的是为了明确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在一些家庭纠纷案件中,法院会要求进行子女抚养权公证,以便于解决争议。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发生子女抚养权公证后,需要取消该公证,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要了解的是,在中国,子女抚养权公证是由公证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因此取消子女抚养权公证需要通过公证机关来执行。以下是取消子女抚养权公证的具体步骤:
1. 当事人双方需要向出具该公证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取消子女抚养权公证的原因。
2. 公证机关收到申请后,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会在《申请公证摘要》中注明该公证已经被取消,并将该摘要送达当事人双方。
3. 对于已经完成的公证文书,公证机关可以将其加盖“作废”或“注销”字样,或者将该公证文书的原件销毁。
需要注意的是,取消子女抚养权公证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因为该公证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事实情况出具的。如果取消子女抚养权公证的原因不能合理证明或不符合法律规定,公证机关将有可能不予受理相关的申请。
总之,如果需要取消子女抚养权公证,当事人双方应该注重实际的情况,在寻求公证机关的帮助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同时,建议当事人在解决家庭争议时应以和谐沟通为主,尽量减少矛盾和对立,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