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时达成的协议,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方面。这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明和执行依据。那么,离婚协议书可以给别人打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是私法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才能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签署了协议书并经过司法机关的确认,那么离婚协议书就已经具有法律效力。在此情况下,若另外的人或单位需要使用离婚协议书,可以根据协议书提供的证明材料,例如离婚协议书公证书,以此作为有效证明。
但是,在离婚协议书还未最终达成的阶段,协议书的内容可能会发生变化。这种情况下,协议书是无法提供作为执行依据的。此外,如果在达成协议之前,双方已经发生过争端,那么协议书就可能被另一方指出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需要有效的离婚协议书,建议请双方夫妻在达成协议后再公证或到当地民政局登记备案,以保证协议书的合法性。
总结来说,离婚协议书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经过司法机关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提供给其他人或单位作为证明材料。但在双方达成一致之前,协议书的可行性存在不确定性,需要双方当事人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