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对于犯罪者应该给予惩罚。对于挪用公款400万的行为,判刑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首先,400万的数额已经比较大,并且是挪用公款,涉及到公共利益和公共财产,因此这种行为应该被认定为较为严重的犯罪,需要给予相应的刑罚。
其次,判刑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如果犯罪人主观上完全没有恶意,并且是因为管理不善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挪用公款行为,那么应该考虑减轻刑罚。但如果犯罪人主观上有恶意,并且其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损失和危害,那么判刑应该较重。
还要考虑犯罪人的前科和个人品德等因素,如果犯罪人之前有过类似的行为,或者在道德和行为上存在较大的问题,那么判刑也应该较重。
最终,判刑需要综合考虑所有因素,法院会掌握全面信息,进行合理判断,因此无法确定判刑的具体长度。但总体来说,挪用公款400万应该被认为是较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判刑应该不会轻于几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可能会超过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