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产生的问题,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达成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的签订需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合法有效,如果离婚协议达成不当或存在违法情形,将导致协议无效。下面分别介绍三种无效离婚协议的情况。
第一种是欺诈、胁迫或者恶意串通。这种情况下,一方或双方出于某些目的,利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签订协议时做出违反自愿原则的决定,则该离婚协议无效。例如,某一方威胁离婚对方就签订协议,或者一方不真实地声明了自己的财产情况,导致对方在协议签订时受到误导,或者夫妻一方在财产分割上偷偷串通暗中达成协议,也均属于此列。
第二种是内容违法。离婚协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也将导致协议无效。例如,法律规定婚姻关系中某些事项不能约定或者不得随意约定,如果协议中违反了这些法律规定,则该离婚协议也就无效。比如按照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权应该由原则上应由母亲享有,但是离婚协议将抚养权交给了父亲,则该协议无效。
第三种是内容不明确,不具体、不确定。离婚协议需要对涉及财产分割、探望子女、抚养费等诸多方面事项进行明确定义,如果协议模糊不清、条款不具体等情况,也将导致协议无效。例如,离婚协议中仅仅规定女方负责抚养子女并支付抚养费,但是具体抚养费用不清晰,易于产生纠纷,这种协议也将失效。
总之,离婚协议在签订时需要双方合法自愿、协商一致并且合法有效,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都将对协议的合法性产生影响。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当保证各方自愿且知晓协议的全部内容并符合法律规定,以避免因协议无效而造成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