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关于孙家下庄拆迁协议,协议双方为庄内居民和政府代表,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拆迁范围
庄内所有房屋,包括住宅、商铺及其他建筑物,均需被拆除。
二、拆迁补偿
1.住宅居民将根据房屋的面积、等级和年限,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2.商铺将根据营业面积,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3.若存在历史文化遗产的建筑物,将由文化部门根据评估价值进行拆迁补偿。
三、安置政策
1.政府将按照“一户一地”、“保证基本生活”原则,为住宅居民提供宽敞的住宅,并补助其搬迁费用和买房款;
2.商铺店主将获得政府的搬迁补助费和租金补贴,以帮助他们重新开业;
3.若有残疾人、老人及其他特殊群体,政府将积极协助其安置。
四、拆迁工期
拆迁工期不得超过6个月,政府将尽快组织施工,缩短拆迁期限。
五、责任与义务
1.政府将在拆迁过程中确保居民人身安全、财产完整;
2.居民必须确保拆迁前物品的迁移工作,保障施工队安全。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此协议的约定,均应负全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合作期间有效。
协议方:
居民代表:
政府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