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国家,小孩没有法定的抚养权选择权,因为他们还不具备判断和决策的能力。在很多情况下,这完全是令人理解的。例如,一个三岁大的孩子甚至不能够独立地吃饭和穿衣服,更别说做出复杂的抚养决策了。因此,法律规定抚养权必须由成年人来决定。
然而,在某些国家中,已经到了十四岁或以上的孩子可能会获得一定的自主权,以选择抚养权或参与决策。这是因为在这个年龄段,孩子们已经具备了一些决策和表达自己意见的能力。他们可以通过与家庭法律专业人员交谈,使自己的意见得到重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孩子可以完全控制自己的生活和抚养事宜。
在任何情况下,孩子的意见都应该受到尊重和考虑,但最终的抚养决策必须是基于家庭法律和法院的评估来做出的。这样做是保证父母和孩子都能够得到公正的待遇,因为抚养权对于家庭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