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属于国土资源部门和农村土地管理部门的管辖范畴。
在我国,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户依法取得的自有住房和与之相邻的必要所需的土地,包括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庭院、耕地、果园、菜地、林地、草地等。农村宅基地的规划、使用、管理等是由国土资源部门和农村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的。
具体来说,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办法和规划,以及审核和批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权属证书。同时,国土资源部门还要负责对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状况进行监管和检查,防止违规使用和滥用。
而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则负责实际管理和维护农村宅基地的日常工作,包括对农村宅基地的土地进行分配、调整和批准,维护农村宅基地的基础设施,管理宅基地的违规行为等。
总之,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的重要财产,其管理涉及到农民的利益和农村土地的规划和利用,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共同管理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