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应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子女年龄、身体健康状况、缺乏照顾能力的一方的情况、经济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子女归属及抚养人。
首先,如果女方是孩子的生母且孩子尚未成年,女方一般都有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可能。但是,如果女方在婚姻中有疏于履行抚养职责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负责任地照顾、不关心孩子成长、对子女教育不力等,那么在离婚抚养权的决定中,她有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其次,如果女方离婚后再次结婚,且新婚配偶有能力、意愿履行抚养职责,女方仍有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但最终决定权在法院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协商和所有证据来综合考虑,最终确定孩子的抚养归属。因此,离婚中女方想要获得孩子抚养权,需要尽可能证明自己有能力、有良好的家庭环境及对孩子的照顾能力。在离婚后,女方要在生活中继续积极履行对孩子的抚养职责和责任,以增加自己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