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指离婚当事人在达成离婚协议后所签订的书面文件。在我国,离婚协议书可以被当做离婚证明的有效依据之一,是解决离婚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
民政局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之一,是负责管理婚姻和家庭事务的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对婚姻登记和离婚登记进行审核和管理。对于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并没有发放此类文件的职责和权限。离婚协议书是由离婚双方自行协商、沟通、签署的一种协议,与民政局并无直接关联。
在离婚协议书的签署过程中,离婚双方需要讨论、协商涉及离婚的各个具体问题,比如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等,这些都需要在协议书中明确表述。因此,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双方需要务必慎重考虑,并充分考虑到协议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以免后期出现诉讼和争议。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签署离婚协议书并不意味着手续全部完成,还需前往民政局完成离婚登记手续,方可算是真正完成离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