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份文件,它记录了离婚双方在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方面所达成的共识,并获得了法院的认可。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书丢失了,会对离婚双方造成一定的影响,包括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方面。那么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能不能变更呢?
答案是可以的。在离婚协议书丢失后,双方可以重新进入协商,重新达成离婚协议,并且重新提交给法院审批,以达到变更的目的。如果双方重新达成了协议,但是出现了分歧,可以请律师协助调解,或者依法向法院提出仲裁申请解决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一旦被法院认可,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在变更时双方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变更后的协议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
2. 双方变更协议时要保持诚信,不能在新的协议中恶意地损害对方的利益。
3. 变更后的协议需要重新经过法院审批才能生效。
4. 有关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内容,需要重新进行评估、核实和再确认,以确保变更后的协议是公正的、合理的。
总之,离婚协议书丢失后可以变更,但是需要双方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保持诚信,通过法院审批后才能生效。如遇纠纷需要请律师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