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涉及到公共利益和大众利益,必须严格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挪用公款、公物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其他从事公共服务管理活动的组织的工作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挪用公款公物的行为。挪用公款55万的行为涉及到数额较大,刑法对该类行为也有比较明确的处罚规定。
一般情况下,挪用公款罪的数额分多少级别,数额越大,刑罚相应呈现递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数额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属于数额较大的范围,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属于数额巨大的范围, 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因此,如果一名工作人员挪用了55万元公款,根据上述规定,他的基本刑期应该在3年以上7年以下,同时还会被处以罚款。除了法律的惩罚外,他还将面临党纪和职务的处分。在从轻、减轻处罚方面,公诉机关和法院通常考虑被告人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缴等情节,但是,对于涉及到国家利益和大众利益的犯罪行为,不得姑息。
综上,挪用公款是一项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还会受到党纪和职务的处分,不仅会对机关单位的形象和信誉造成损失,也会对社会形成不良影响,因此,一名工作人员必须始终保持廉洁从政、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