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公务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以非法方式占有或利用公款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国家行政管理范畴之内,因此挪用公款罪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共同负责管辖。
具体来说,公安机关是挪用公款罪案件的立案机关,主要负责收集证据、调查犯罪嫌疑人、控制犯罪现场等方面的工作。检察机关则是挪用公款罪案件的审查机关,主要负责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监督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对案件的重大问题进行指导等方面的工作。
同时,有些挪用公款罪案件属于跨行政区划的,需由上级公安机关负责管辖。如果挪用公款罪案件牵涉到重大案情、重大影响、有组织犯罪等情况,也需要由上级检察机关介入协调、指导、审查和追诉。
总之,挪用公款罪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侵害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应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共同负责管辖。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处理挪用公款罪案件过程中,应秉承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法定程序,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