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都属于刑法中的财产犯罪,但是两者有着显著的法律区别。挪用公款罪是指公务员或者其他担任公务的人员,将其管理、保管、使用的公款挪用于其他用途,犯罪行为属于侵占罪的特殊罪名。贪污罪则是指公务员或者其他担任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人民团体的财物而犯罪。
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动机和行为对象。前者是行为人将公款挪为自己所用,主要是违反公务员管理公款的职责,情节较轻,通常情况下不涉及私人财产。后者则是行为人通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人民团体的财物,通常涉及私人财产,情节较重,刑罚较重。
此外,从刑法上来看,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处罚标准也有所不同。对于挪用公款罪,根据挪用的金额大小不同,其刑罚也有所区别,如果挪用金额在5000元以下,则属于轻微的财产犯罪,最高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挪用金额在5000元至10万元之间,则属于一般财产犯罪,最高可处10年有期徒刑;如果挪用金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属于重大财产犯罪,最高可处死刑。
而对于贪污罪,刑法规定,情节较轻时,最高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重时,最高可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时,最高可处死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虽然都是财产犯罪,但在犯罪动机和行为对象等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区别。对于行为人而言,不论是挪用公款还是贪污,都会构成犯罪,一旦被发现,将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因此,在日常工作中,公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管好公款,切勿将责任和利益混淆,否则将会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