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契税通常由购房人承担。这是因为拆迁安置房实际上是由政府或房地产开发商购买土地,投入资金建设后再出售给符合条件的拆迁户,与普通的商品房不同。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的意见》,针对因自然灾害、历史遗留问题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农房危房改造,政府应该负责拆迁、修缮、重建等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补偿和安置。在拆迁安置房的交易过程中,购房人要支付的除了房屋价款以外,还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契税。
具体来说,契税的数额一般根据房屋交易的总金额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得出,这个比例一般在面积分界线以下的房屋为1%,面积分界线以上的房屋为3%。以北京市为例,购买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住房要缴纳1%的契税,购买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住房要缴纳3%的契税。在购房时,购房人需要提交契税的缴纳证明。
总之,拆迁安置房的契税由购房人承担,属于房屋交易的一项必要费用。在购房前,购房人需要了解各地的契税政策,以免因为契税缴纳不足或者未能及时缴纳契税导致房屋交易的延误或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