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达成了共识想要孩子,那么需要根据当地民政局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 编写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在达成共识并签署离婚协议书后,需同时提交“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协议生育子女声明书”等相关材料。
2. 填写《夫妻双方协议生育子女声明书》。该声明书应当由离婚双方填写并签字,其中需说明夫妻双方的孩子生育和抚养等相关事宜。
3. 向当地民政局递交材料。夫妻双方需将上述原件和复印件一并递交自治区、省、市或县(市、区)民政局。
4. 审核并发放离婚证书。民政局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后,根据相关规定发放离婚证书。离婚双方在拿到离婚证书后,即为离婚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孩子抚养权争议或离婚双方在协议中并未明确生育子女),建议在办理离婚前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