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中,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是需要进行确切的处理的,而通常情况下,孩子会被判给女方,这是因为法律上规定,女方在孩子教育和抚养方面比男方更有义务和能力。但这并不意味着离婚协议中孩子一定给女方,实际情况应该根据家庭情况和孩子的具体需求来决定。
首先,对于孩子的抚养权要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来考虑,而不是单纯的按照性别划分,因此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会默认将孩子判给女方。如果离婚双方都能够照顾好孩子,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方式达成一致,拥有照顾孩子的权利。
其次,离婚协议中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问题是可以进行协商的,双方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达成共识。在制定离婚协议之前,可以先进行谈判,明确双方的意见和需要,以此来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如果双方无法进行妥协,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矛盾。
最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上有一些规定,比如孩子的意愿、能力和健康等方面,这些规定也需要考虑到。因此,离婚协议中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女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参考具体情况来做最后的决定。
总之,离婚协议中孩子的抚养权要考虑到孩子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而不是基于性别进行划分,当然也可以进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离婚后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