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调离婚协议需要盖婚姻登记机构的公章和民政局的盖章。婚姻登记机构的公章是证明婚姻有效的重要证明,而民政局的盖章则是证明离婚程序已经合法进行的证明。
在调离婚协议中,双方需要约定离婚协议书,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当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应该将协议提交给当地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审核。婚姻登记机构会核实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进行调解,如果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且未引起争议,则会发放离婚证书。
离婚证书是一份重要的证明,需要在办理许多事项时使用,例如调整户籍、办理财产转移等。因此,离婚证书必须由当地民政局盖章,民政局的盖章可以证明该离婚证书是正式的,并且可以在所有场合合法使用。
总之,民政局调离婚协议需要盖婚姻登记机构的公章和民政局的盖章。这些章的存在是证明离婚程序经过了合法审核和认证,并且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是双方离婚的正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