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中的一种,不属于一般刑事犯罪,因此刑罚的量刑标准与一般犯罪有所不同。
具体来说,挪用公款的罪名,根据情况不同,可以被定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欺诈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都属于“侵财罪”,因此量刑上也有类似的判断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71 条规定,贪污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务上侵占或者私分公共财物、公共收入的罪行。而挪用公款罪则属于侵占罪,即:利用职务或者其他便利挪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人民群众的财物或者其他财务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的情况下,最高可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并处罚金。如数额巨大的挪用公款,最高可判处死刑。
那么具体数额有多少算是 “数额较大” 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71 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私分、侵占公共财物的数额达到五千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以处罚金;数额巨大的,论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可以处罚金。
总之,挪用公款罪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中的一种,其罪名的具体判决需要参考数额、作案情节等因素。在法律上,挪用公款罪的定罪量刑是比较严格和严肃的,其判决结果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做出具体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