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挪用公款”是指行使公职人员职权、工作职责,将公共财物用于自己或者他人的非法占有、支配的行为。挪用公款属于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如果挪用公款四十五万,被认定为犯罪,那么判决的时间将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分轻微罪、普通罪、严重罪和特别严重罪四类,而挪用公款罪一般属于普通罪或严重罪。
普通情况下,挪用公款四十五万,根据情节轻重,在判决时被认为是中等程度的罪行,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如果挪用公款行为严重,比如被挪用的公款数额巨大,涉及人员多等情况,会被定性为严重罪。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挪用公款的数额超过100万元,根据《刑法》规定,还可能面临死刑的审判。
总之,挪用公款是违法行为,其刑事责任与其行为的结果严重程度、数额大小、行为情节等都有关系,需要参考具体情况才能确定最终的判决。对于公职人员来说,要恪守职责、明辨善恶,坚持独立自主、依法执政的原则,杜绝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