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它会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并会严重损害公信力和信任。因此,国家法律对此给予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的负责人或者财务人员,挪用公款、国家有关部门的资金或者为集体活动筹集的资金,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此判定,私自挪用公款15万的行为被认定为数额较大,而且可能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因此应该被定罪处罚。具体刑期应该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如果是第一次犯罪,情节较轻,可能会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较重,则判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是重大犯罪,甚至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除了刑期之外,犯罪者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并可能被罚款。
总之,私自挪用公款是一项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对整个社会产生负面影响。对于这些犯罪者,法律应当以严惩不贷的态度来惩治,以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对公款的管理,加强社会监管力度,降低类似犯罪的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