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在离婚时达成的一份约定,规定了离婚后的财产分割、赡养子女、探望子女等事项。离婚协议的签订对于双方的合法权益、经济利益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离婚协议需要在离婚过程中由双方夫妻自愿协商、签署,通常在人民调解委员会或离婚律师的协助下完成。具体来说,开具离婚协议的步骤如下:
第一步,双方夫妻自行商议,就各种离婚事项进行协商,确定“谁来收养子女”、“分割财产”、“赡养费用”、“往来探望”等具体细节。
第二步,双方妥善处理完所有的离婚事项之后,可以将具体的协议书拟定好,确定离婚协议书的各项内容,协商达成共识。离婚协议书一定要详细,明确规定离婚双方要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签字后不可撤销。
第三步,签署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必须由双方亲自在有证人、见证人的情况下,签署确认。签署后,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必须向提出离婚申请的法院提交。
第四步,法院审核并判决离婚协议书。如果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经法院最终审核,判决离婚程序完结。
总之,在离婚协议书的处理中,双方夫妻应该严谨考虑,站在平等、理智的角度协商,确定离婚事项。如果不确定或不清楚某些内容的具体处理方法,可以向专业人员征询法律意见或咨询人民调解委员会。只有双方积极协商,才能让离婚协议书得以顺利处理,达到双方都看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