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指的是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与国家、集体利益有关的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将属于国家、集体的财产挪为个人或者其他用途,情节较重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属于贪污犯罪的一种,是在职务行为中恶意占有公款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挪用公款行为的危害性很大,不仅损失国家财产,而且还会破坏公信力,破坏社会稳定,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司法机关仍然采取严厉的打击和惩罚措施。
挪用公款在定罪时,根据情节的轻重,分为轻微挪用、中等挪用、较重挪用和特别巨额挪用等不同情况。对于不同级别的挪用公款罪,其法律责任也不相同,处罚程度也有所不同。轻微挪用公款会被处以行政处罚,中等以上的挪用行为则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预防挪用公款的行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管理,健全行政监督机制,完善法律法规,提高监督和惩治的效果,增强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保护税款的安全,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护。同时,社会上也应该加大对挪用公款行为的谴责和制止力度,形成厉行节约的良好风尚,建设和谐法治的社会环境。